赫山区法院:一起高考前有温度的善意执行
2023-06-08 18:12:2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龚盛林 | 点击量:840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龚盛林)“法官,孩子马上就要高考了,可以等一等吗?”最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准备拍卖一名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时,被执行人蔡某诚恳地向执行法官提出暂缓执行的请求,并提出了分期履行的详细方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该起高考前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2013年3月至2018年2月,蔡某因需要资金周转向段某借款共计84万元。段某多次催要未果,便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段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蔡某一直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赫山区法院于是依法启动了对蔡某名下房产的拍卖程序。此时,蔡某向执行法官提出,自己的小孩马上就要高考了,一个安稳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他这段时间备考非常关键,如拍卖房子会给孩子最后冲刺阶段的学习造成严重影响,愿意立即偿还部分金额,并还就余下未还金额提交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基于这一特殊情况,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执行法官对蔡某陈述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经确认属实后,立即组织了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希望申请执行人段某能够考虑被执行人蔡某小孩即将高考这个特殊情况,暂缓启动拍卖程序,认真考虑其提出的分期还款方案。经过协商,申请执行人段某对被执行人蔡某的情况表示了理解,同意暂缓拍卖房子,让考生在稳定宽松的环境里安心备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近年来,赫山区法院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合理诉求,力求平衡关系,做到了既有执行力度,更有执行温度!
一审:杨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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